實驗室安全防火解決方案
(1)實驗室應為一、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建筑,有易燃易爆蒸氣和可燃氣體散發(fā)的實驗室,電氣設備應符合防爆要求。
(2)實驗室的建筑面積在3om^2以上時應有一兩個安全出口。
(3)實驗室內做實驗剩余的或常用的少量易燃化學危險物品,總量不超過5kg時,應放在金屬柜中,由專人保管,超過5kg時,不得在實驗室內存放。
(4)禁止使用沒有絕緣隔熱底座的電熱儀器。
(5)在日光照射的房間內必須備有窗簾;在日光照射到的地方,不應放置遇熱蒸發(fā)的物品。PP實驗臺
(6)實驗性質不明或未知的物料,應先做小試驗,從最小量開始,同時采取安全措施,作好滅火防爆準備。
(7)在實驗過程中,利用可燃氣體作燃料時,其設備的安裝和使用都應符合有關防火安全要求。
(8)任何化學物品一經放置于容器后,必須立即貼上標簽,如發(fā)現異常或有疑問,應檢查驗證或詢問保管人員,不得隨意亂丟亂放。有毒的物品要集中存放或指定專人保管。
(9)在實驗臺的范圍內,不應放置任何與實驗工作無關的化學物品,尤其是不應放置盛有濃酸或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。
(10)往容器內灌裝大量的易燃、可燃液體(醇、酸等電解質除外)時應有防靜電措施。
(11)實驗室所用的各種氣體鋼瓶要遠離火源,應放置在室外陰涼和空氣流通的地方,用管道通人室內。氫、氧和乙炔不能混放在一處。
(12)實驗室內為了實驗臨時拉用的電氣線路應符合安全要求,電加熱器、電烤箱等設備應做到人走電斷,電冰箱內禁止存放相互抵觸的物品和低閃點的易燃液體。
(13)要建立、健全蒸餾、回流、萃取、電解等各種化學實驗的安個操作規(guī)程和化學物品保管使用規(guī)則,并教育學生嚴格遵守。
(14)要做好滅火準備,配備輕便滅火器材。